于慶娟向記者展示社區出具的不擾民證明。 于慶娟向記者展示社區出具的不擾民證明。
社區出具的住院押金條丟失證明存根。 社區出具的住院押金條丟失證明存根。

  ■編者按

  “怎么證明我媽是我媽”曾引發眾多網友吐槽。事實上,生活中類似讓人哭笑不得的證明還有很多:想離婚,得先補辦辦結婚證證明是夫妻;去派出所開“無犯罪記錄證明”,請先提供“需要無罪證明的證明”;領社保被要求開“健在證明”,得先證明明你活著……專家指出,根治“證明難”,需加大簡政放權力度,打破政府各職能部門之間的信息壁壘,建設信息共享平臺,優化證明流程。即即日起,本報推出“證明的煩惱,我們來幫您”專欄,如果您在生活中正遭遇或遇到過“證明的煩惱”,請告訴我們,我們將第一時間邀請相相關部門、法律專家,為您出謀劃策,排憂解難。

  居民開網店,要先到社區開“不擾民”證明;夫妻要離婚,法院要求兩人到社區開證明,證明兩人已分居多年……在居民們紛紛吐槽“證明難”的同時,基層社區居委會也在為“難證明”犯愁。連日來,記者對多個社區進行了采訪,不少“小巷總理”抱怨:有些證明確實很奇葩,法院、醫院、銀行都要居民來社區開證明,真被蓋章愁著了!

  1.“不擾民”證明愁壞居委會

  “每天都有來蓋章的,大大小小的事情都要蓋章,真是愁死了?!笔心蠀^香港中路街道云霄路社區書記于慶娟提起“開證明”的事情有一肚子的話要說。“我們有9個工作人員,3個人負責蓋章?!庇趹c娟說,有些證明實在讓人很頭疼。

  “我們去年一共蓋了500多個章,其中光開居住證明的就有60多個,還有20多個‘不擾民’證明……”于慶娟說,讓她最不理解的就是所謂的“不擾民”證明。“如果在居民樓開設一些經營場所,須由社區開證明?!庇趹c娟說,有的居民在家注冊開網店,也需要來社區開“不擾民”證明?!跋褚恍镜曛惖模用癫煌猓覀円膊粫w章。但有的很難判斷是否擾民。”于慶娟建議,這樣的證明不應該交給社區。八大湖街道泰州路社區書記王英姿也有同感,“我一直想不明白,開個網店還能怎么個擾民法,再說,我們怎么確保他們就真的不擾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