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日報6月3日訊 日前,記者從濟南市商河縣人民法院獲悉,該院近日審結一起身體權糾紛案,今年60歲的王老漢因瑣事與鄰居孫老太發生爭執,情急之下,他竟然手抓牛糞抹到對方嘴上和臉上。
法庭查明,今年60歲的王老漢家住商河縣,與今年70歲的孫老太是鄰居,兩家宅院為“偏對門”,近年來卻因生活瑣事經常吵鬧。
2月13日12時許,孫老太出門時發現自家門上寫有“王八的家”字樣,便在門口叫罵:“是哪個不是人的寫的?”王老漢正好出門,便與孫老太展開對罵。
之后,王老漢將孫老太拽到他家牛棚前,猛地抓起一把牛糞抹在了孫老太的嘴上和臉上。孫老太報警。兩天后,商河縣公安局作出對王老漢行政拘留五日的決定。
當天,孫老太又以頭部受傷為由,入住商河縣人民醫院治療2天,支付醫療費1421.84元。2015年3月16日,孫老太向商河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王老漢賠償其醫療費、護理費、住院生活補助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7000多元。
商河縣法院認為,王老漢向原告孫老太的嘴上抹牛糞,是一種嚴重的侮辱行為,結果使原告人格尊嚴受到傷害,故原告存在精神損害。孫老太起訴被告將其毆打致傷的說法,證據不足。
6月1日,商河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王老漢賠償孫老太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元,駁回了原告其他訴訟請求。(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