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備齊全計劃周密 自以為是機關算盡
案發當日,于某與葉某、曹某三人攜帶匕首、手銬、繩索、膠帶及偽裝用的破舊衣服,駕車到了離案發現場10余里的一處僻靜的山間平地,將駕乘車輛隱藏好,換上事先準備好的破舊工作服,并到附近小賣部購買勞保手套多副,偽裝成農民工模樣。隨后,三人步行到山下馬路邊乘坐公共汽車到了案發地。
熟悉案發當地情形的于某早已算計好,當日正好是鄉鎮大集,快到過年趕集的人多,不易引起注意,也便于作案后逃匿。三人到了鎮上,于某帶葉某、曹某徑直到了該鎮的農村商業銀行。而到達作案地點后,葉某、曹某方才明白于某帶他們要搶的不是供銷社而是信用社,雖然害怕,可是兩人覺得已經萬事俱備,不甘心就此作罷,于是決定按計劃行事。
從小在此長大的于某,對信用社的構造了然于胸。于某知道,徑直到銀行營業室搶錢是難以得手的,因為營業室業務繁忙,人員往來較多,而且安保措施也比較嚴。于某同時知道,銀行的二樓是主任辦公室和會議室,平時業務人員主要都在一樓的營業室,尤其是大集的時候,二樓基本上就主任一人在辦公室。于是,于某帶領二人從通往銀行后院的門口進入,徑直進入二樓主任辦公室,三人用刀逼住主任曾某,并讓曾某電話詢問營業室主任董某營業室現有現金數額。
得知營業室還有現金50萬左右后,于某知道按照銀行的規定,營業室現金不得隨意離開前臺,于是于某為銀行主任想了一個理由,讓其告知營業室,“鎮財政所有個專項補貼發放,需要現金拍照”,讓營業室拿45萬現金到主任辦公室。接到主任指示后的營業室主任,把電話中45萬錯聽成了15萬的現金拿往主任辦公室。一進主任辦公室,三人即用暴力將營業室主任控制。后三人用手銬將主任及營業室主任拷住,用膠帶將二人口和眼睛封住,并用繩索將二人捆綁,后攜帶現金離去。
臨走時,三人又將一部佳能相機、蘋果手機以及一把汽車遙控鑰匙帶走。下樓后,于某用汽車遙控鑰匙打開停在后院的車輛,三人駕車逃至先行停車的地方,將所劫汽車拋置一旁,駕車潛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