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宣揚出軌丑聞不妥當

  不少人看完這則報道后會有疑問:妻子偷看老公和“小三”的短信,還把曖昧短信制成宣傳頁,到“小三”工作場所分發,這屬不屬于違法或侵權行為?昨日,記者就此事咨詢了山東凌云志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隋曉寧,聽了聽律師說法。

  隋曉寧說,新聞中的丈夫在結婚的情況下,與別的女人有曖昧關系,這是不道德、不妥當的,會對家人特別是孩子的成長帶來不良影響。雖然丈夫出軌有錯在先,但妻子采取宣揚丈夫丑聞的方式來發泄,這也是不妥當的,但是否構成侵權仍需綜合考量。若是妻子還想繼續維持婚姻,這個做法對丈夫是種傷害,對夫妻雙方都帶來諸多負面影響。

  在《婚姻法》中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一夫一妻受到法律保護,若是與其他異性同居,就存在過錯。一方與他人同居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賠償,如果訴諸法院要求離婚,有過錯一方在財產分配方面將會占劣勢。然而,同居很難證實,除非當事雙方自愿承認,在酒店、汽車上偷拍的視頻,因涉及侵權,不能作為有效證據。(來源:威海晚報)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