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消息稱,濟南將于20日起開展住房公積金沖還貸業務,并制定了《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沖還貸業務實施細則》。細則將于2015年7月20日起開始施行,有效期5年。

  此項業務開通后,繳存職工可申請使用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沖抵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有了沖還貸業務,將改變“先還錢再提錢”的原有流程。舉例說明,王先生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有8萬元,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已償還滿一年,每年還款2萬元。有了沖還貸業務,王先生可委托公積金中心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6萬元直接用于償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7月20日至2015年10月31日為該項業務的試運行期。試運行期間沖還貸業務需實行網上預約辦理,而且不能在所申請償還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扣款日辦理。試運行結束后,市民在工作日內便可直接到提取服務網點辦理沖還貸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