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對新環保法的一次檢驗

  臨沂的“鐵腕治污”,引起了社會的激烈討論和爭議。爭議的核心問題是:強力推進的環保治污會不會阻礙經濟社會發展,會不會引發社會穩定問題?

  7月14日,在一場以“臨沂環保之痛”為主題的環保研討會上,北京市環保局原副局長杜少中表示,臨沂等地在環保治污方面欠賬太多,導致嚴格治理環境污染時需要付出很大的代價。

  對于企業的“喊冤”,杜少中認為不能把企業關停和工人待崗的賬全算在環保治污的頭上。

  作為環保報道領域的資深人士,中國環境報社社長楊明森也在該研討會上表示,一些污染企業經常渲染、夸大治污的代價,并以此要挾政府。“這樣的辦法屢試不爽,我們應該堅決反對。”

  楊明森把環保治污比喻為一臺手術,他認為不能夸大治理過程的陣痛。“治病的時候肯定是有陣痛的,但只說手術刀和陣痛而不說療效,是治不好病的。”

  但也有人對臨沂的“鐵腕治污”提出了更多意見和建議。

  環保部原總工程師、中國工業環保促進會會長楊朝飛表示,不追究當初決策者的失誤,只讓污染企業為過去的發展思路不當埋單,不僅不利于治理污染,不利于促進經濟社會的順利轉型,而且有失社會公平。

  在中國人民大學環境政策與環境規劃研究所所長宋國君看來,新環保法的落實需要循序漸進,因此對于污染企業,環保部門最好先通知,再警告,最后才是嚴格處罰。

  在新環保法頒布施行半年多后,臨沂“鐵腕治污”的行動,以及由此引發的爭議和討論,被認為對新環保法執行力度和效果的一次檢驗。

  中國政法大學環境法教授曹明德表示,《環境保護法》以前被戲稱為“軟法”,執行效果不佳。隨著新環保法的修訂施行,環保部門被賦予了很多強有力的權力和措施,社會也更應該遵守和執行新環保法。“要是沒有強有力的執行,新環保法就成了一紙空文。”

  全國律師協會環資委委員、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趙京慰表示,臨沂環保事件在我國打造環保執法新常態的過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這次環保部通過督查對地方政府嚴厲警示,必將帶動各地環保部門認真執法。

  曹明德也提醒:“現在的手段主要是處罰,也應多一些溝通協商。”在他看來,這樣可以提升企業的環保意識和治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