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山東省紀檢監察機關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874起,處理2334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178人。
從查處問題類別看,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問題816起,占43.54%;大辦婚喪喜慶問題252起,占13.45%;違規公款吃喝問題245起,占13.07%;違規收送禮品禮金問題223起,占11.9%;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問題180起,占9.61%;另外還涉及提供或接受超標準接待、公款國內旅游、樓堂館所違規和公款出國(境)旅游等問題。


山東省紀委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行為列入紀律審查重點,對十八大后、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后、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后仍然頂風違紀的行為,嚴查快處、動輒則咎,真正使紀律立起來、嚴起來。對出現嚴重頂風違紀問題,或“四風”問題禁而不絕的,不僅要追究直接責任,還要追究領導責任;不僅要追究主體責任,還要追究監督責任。(山東省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