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調查:其他店稱保質期24小時,到點就要廢棄

  記者咨詢了濟南市內的德克士文化東路店、銀座店和賽博店,發現各店鋪雪布蕾的廢棄時間執行情況與陽光100店不同。

  文化東路店和銀座店的工作人員均表示,雪布蕾的保質期是24小時,到期時間并不是按照關店時間計算,而是根據制作時間。由于雪布蕾需要冷藏4個小時,所以一般都是前一天晚上制作好后,第二天銷售一天。記錄的制作時間則是精確到小時,比如8月11日20:00,過期時間則是8月12日20:00,8月12日20:00之后如果還沒有賣出,則要廢棄,不能再賣,如果再往外賣,那就是賣了過期食品。

  而對于是否每一杯雪布蕾甜點底部都要標明制作日期和廢棄日期,各店鋪做法也不一樣。文化東路店工作人員表示,店內的雪布蕾每一杯都會在底部寫上制作時間和過期時間。但另外兩家店則表示,同時制作的一批雪布蕾中,只有其中1個會在底部寫上制作時間和過期時間,僅供工作人員辨認,一般不會送到市民手中,但到了廢棄時間沒有賣出,會廢棄。

  山東舜啟律師事務所主任孟憲強律師表示,店鋪制作的食品,應該充分告知消費者其保質期,銷售時也必須保證在保質期限內。店鋪不能隨意更改保質期,而應該以產品本身的保質期為準。寫明了保質期的就應該根據寫明的期限執行,不能隨意變更或口頭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