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兩人自2012年以來,以藥品綜合批發市場的林康保健品商行為掩護,從廣東、河南、安徽、江西等四省市購進半成品藥丸、藥板及外包裝,通過假造批準文號、自行加工包裝、在網店內夸大宣傳、物流發貨等手段,將假藥銷往黑龍江、遼寧、河南、河北等十余省市。

  目前,石某某、尚某某因涉嫌生產、銷售假藥罪,郝某某、孫某某因涉嫌銷售假藥罪分別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