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清孝里居民王芳(化名)最近因為“離婚”問題犯了愁,雖然戶口簿上寫著“已婚”,但是由于當初沒領結婚證,和“丈夫”劉某只是事實上的婚姻關系,導致“離婚”遇阻。

而據王芳稱,劉某是山西靜樂縣人,住在黃土高原深處的一個偏僻村莊。她之所以和劉某在一起,是因為當初自己是被拐賣到那里去的。她和劉某有兩個孩子,如今大女兒已經結婚,面對經常賭博的劉某,她只想盡快結束這個噩夢,所以單方面提出“離婚”。可是, 她輾轉咨詢了民政、 戶籍、 法院等多部門, 都沒找到解決辦法。
打工不成被拐賣
事情回到22年前。1993年的7月22日前后, 時年22歲的王芳從濟南乘火車只身到北京打工,未找到工作,錢也花光了。這時,一名四川口音的中年女子主動跟她搭訕, 并稱能提供一份在山西太原做衣服的工作。一頓飽餐之后,走投無路的王芳跟隨眼前的這個“恩人” 踏上了西去的火車。
火車漸行漸遠,記不清行駛了多長時間,下車后,她發現身處一個偏僻的村子 四周布滿高原和溝壑。
這時,她忽然意識到受騙了。哭喊,叫罵,哀嚎,掙扎……使出渾身解數, 她也無法沖出大門緊鎖的窯洞。待平靜下來, 當天一名操著普通話的女子告訴她,她已被賣到劉家當媳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