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女兒是娘的小棉襖”,可羅莊社區的張女士竟要和疼愛30年的女兒打官司。原來,女兒韓女士6年前出嫁,因丈夫當兵不在家,自己又與夫家不睦,返回娘家與離異多年的母親生活,張女士一手幫她帶大了4歲兒子。如今,韓女士要帶孩子去東北找丈夫生活,張女士認為這是女兒要棄“老娘”于不顧,欲向其索要15萬元“養孫費”。
搬出婆家
帶兒子跟離異母親生活
據韓女士介紹,自己于2009年在親戚的介紹下,與孫先生結婚,由于對方當時在部隊,兩人接觸不多,對于彼此家庭環境并不十分熟悉,婚后,韓女士與公婆居住,但生活習慣十分不同,幾次矛盾后,韓女士搬出婆家,跟離異多年的母親居住。
但此時韓女士已經有孕在身,且丈夫一再替父母向她道歉,并和她保證,只要工作一穩定,就會把她接到身邊生活,兩人的婚姻也一直這樣維持著。
“生孩子、坐月子、帶孩子,這些都是母親幫我做的,婆家幾乎什么都不管。”韓女士說道,母親這么多年的付出自己都看在眼里,“媽媽也經常在家里破口大罵我婆家,說他們沒良心,這孩子以后不能跟他們來往,兩家人斷了關系之類的。”
韓女士說,對于母親的做法,自己也十分理解,既有母親婚姻不幸福的原因,也是因為這些年日子過得太苦,因此,自己也附和著母親,說孩子與婆家沒有關系了。
投奔丈夫
母親索要15萬“養孫費”
時間轉眼過了5年,韓女士這些年忙于帶孩子,生活費用全部來自母親打零工和丈夫給的一部分撫養費。可近日,韓女士卻接到丈夫電話,稱工作已經完全穩定下來,正打算在東北買房子,讓她們母子過去一起生活。
“孩子不能沒有爸爸,我離開德州也是一個新的開始。”韓女士說,自己考慮再三決定去東北找丈夫,不想這個決定卻引起母親勃然大怒。
“我辛苦這么多年把孩子帶大,現在沒有能力了,你們就把我一個人扔下了,你親口說的和他家沒關系了,現在又要回去。”張女士連連質問女兒,兩人為此冷戰了近一個星期,隨后,張女士提出,女兒想要帶著孩子去東北,就要給她15萬元“養孫費”。
韓女士聽后覺得母親無理取鬧,“我又不是說去了東北就不管你了,哪有母親攔著女兒不讓她與丈夫團聚的,我去哪湊得齊15萬啊。”韓女士十分無奈,可不等她想出緩和之計,母親一氣之下欲將此事告上法庭,給韓女士下達最后通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