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關注的是,上述條例還明確提出,封閉臨街建筑物陽臺、平臺、外走廊的,不得超出原建筑設計外沿,外形、規格、色彩等應符合城市容貌標準。而且,在臨街建筑物的陽臺外、門窗外不得堆放、吊掛雜物和晾曬衣物、被褥等有礙市容的物品。另外,還禁止借用臨街建(構)筑物或樹木在道路兩側拉繩晾曬物品、拉掛條幅。

  如果有人在臨街建筑物的陽臺外晾曬了衣物、被褥,怎么處罰?據了解,相關部門將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將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對其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