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煙臺市天同證券龍口營業部經理曲某某挪用客戶千余萬資金炒股血本無歸,事情即將敗露,他無力償還債務,于是一走了之。在警方“獵狐2015”行動的凌厲攻勢下,2015年8月26日,被“紅色通緝令”追緝的他,最終被押解回煙臺,而他的10年逃亡之路也就此終結。
24日,煙臺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獵狐2015”行動戰果。通報稱,行動開展以來,包括曲某某在內,煙臺市公安機關已經抓捕、勸返外逃經濟犯罪嫌疑人4名,緝捕率達到22.2%。
挪用千余萬炒股血本無歸后外逃
2005年,在天同證券龍口營業部經理的崗位上,只有38歲的曲某某被認為是公司的青年才俊,一時風光無限。適逢委托理財熱,身為證券公司營業部經理,他自然少不了參與其中,龍口市的不少企業和居民將積蓄委托給天同證券經營,以期獲得良好收益。
但是,他將客戶委托他進行理財的1392萬元,分散到了自己的9個賬戶里。自負的他本來以為,憑借自己的理財能力,肯定能從股市里大撈一筆。可沒承想,人算不如天算,他盈利的愿望卻最終泡了湯。
2005年,股票一落千丈,而曲某某投入的資金也血本無歸。性格本就孤僻的他變得更加冷漠了。回到家里,他不和家人溝通,出去和朋友喝茶也一言不發,出走的計劃正在他心里慢慢地醞釀。
他手里有一張早在1997年就辦好的斯里蘭卡護照,2005年7月10日,他準備飛往斯里蘭卡。當天晚上,在自家樓下,只有10歲的女兒正在跳繩,他跟女兒說了幾句話后,就匆匆地坐上了出租車。
曲說:“我走的時候,正是股市的最低點。”而現如今,他的父母已年逾七旬,女兒也已經上了大學,而他始終未曾顧及老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