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山東頻道9月30日電(記者 王海鷹)向初三年級學生征收教輔資料費,買完書后剩下的錢卻被用來給老師發補助。日前,山東省濱州市陽信縣紀委查處了這樣一起違規發放補助的違紀問題。
2014年11月,商店鎮小桑學校校長楊建軍提議,預收商店鎮小桑學校初三年級學生每人300元教輔資料費,共計45000元,其中,17760元交新華書店部分錢款用于購買教輔資料;交商店鎮中心學校4800元用于購買作業本和圖書報刊;9800元用于初三學生畢業證相冊、車費等費用,剩余12640元由小桑學校專人保管。2015年6月,楊建軍利用此項資金為小桑學校教職工發放補助8900元,余款37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