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丁女士向女報反映,在濟南德輝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購買的大眾轎車,“10個月內壞了4次”。在店內交涉問題時,還曾被強行推出。濟南德輝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工作人員稱,消費者反映情況與事實不符,并有視頻為證。

  今年1月,市民丁女士在濟南德輝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花費18萬多元為女兒購買一輛大眾甲殼蟲轎車。購車僅過了幾天,汽車就出現發動不起來的故障。4S店將車拖走后,發現是線路出現問題,就此進行了維修,還免費贈送了貼膜和導航作為補償。

  今年7月丁女士的女兒在開車過程中,汽車突然停住不走,怎么踩油門,汽車都不動,4S店再次維修。丁女士稱,4S店稱已將汽車修復,但在驗車過程中,汽車又出現相同問題。另外,在8月8日將汽車從4S店開回家那天,丁女士女兒將車停在樓下等她,近20分鐘左右時間,汽車再次出現啟動不走的情況。丁女士說,處理這個問題,一家人已是心力交瘁,“有一次在4S店與工作人員溝通時,還被強行推出店外,太讓人氣憤了。”

  隨后,記者聯系了濟南德輝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一位侯姓工作人員承認,該汽車確實出現過問題,但只有2次,并非丁女士所說的4次,并稱新車都可能存在壞件的比率。“有幾次是她說汽車不走,但我們檢測時發現,汽車是好好的,并沒有故障。她說的被強行推出店外的事情也不是這樣,我們都有視頻的證據。”該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丁女士曾多次到4S店吵鬧,影響店里的正常秩序,無奈報警后,由民警將丁女士帶出店內。

  侯姓工作人員稱:“她要求退換車,但根據現行的汽車三包規定,廠家無法答應這樣的要求,我們就沒法退換車。”據了解,根據現行的汽車三包規定,同一故障修理超過5次可換車,發動機換兩回仍不正常可退車。該工作人員曾向廠家申請過2萬元對丁女士的補償款,但沒有通過,只能以贈送保養作為補償。“我們也向她建議,如果不滿意處理結果,可以通過司法程序解決。”濟南市槐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稱,經調查協調,4S店已將車修好,丁女士也已將車開走。現在丁女士再次要求賠償,已進行調解,4S店不同意賠償,終止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