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濟南10月26日訊(記者 賀輝)今天上午,大眾網記者從濟南交警支隊獲悉,自11月1日起在市區設置禁止停車標志的經十路、經七路等15條道路加大交通秩序整治力度,對違法停車的將按照“違反禁令標志”處罰款100元記3分。

  市區這15條道路是:經十路、旅游路、經七路、濼源大街、和平路、經一路、明湖東路、明湖西路、明湖北路、花園路、二環東路、歷山路、緯二路、英雄山路、緯十二路,目前這些路段已設置禁止停車標志。從11月1日起違法停車的,將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條規定,“在設置有禁止停車標志或標線的道路上,機動車違法停車的”,處罰款100、扣3分。

  市區其他道路違法停車暫時仍將罰款100,不扣分。同時,濟南交警將針對黃網線停車、路口遇堵繼續進入路口(闖綠燈)、機動車斑馬線上不禮讓行人等違法行為進行集中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