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4日,山東省即墨市人民法院對4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進行集中宣判,對4名犯強奸罪的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至10年不等的刑期。
此次集中宣判的案件中,被害人均為未成年女性,其中年齡最小的僅13歲。四名被告人中,有的系同住家庭成員之間的性侵害,還有相識朋友之間酒后強行與被害人發生性關系。其中一起案件,被告人于某某曾因強奸犯罪被判刑,此次又在路上攔截學生預謀強奸,終因被害人的強烈反抗致使強奸未遂,其采用拳打、勒脖子的手段不僅對被害人的身體造成傷害,更嚴重危害了被害人的心理健康。
2014年以來,即墨法院共審結強奸、猥褻兒童等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6件28人。為遏制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發生,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即墨法院積極聯系政法委、公安局、檢察院等10家單位聯合出臺了《關于建立預防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聯動機制的實施意見》,堅持對侵犯未成年人權利最低限度容忍、最大限度保護的原則,對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予以嚴厲打擊,同時從心理輔導、慈善救助等方面對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進行幫助。(青島新聞網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