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放:

  據了解,該案發生在2014年3月28日,菏澤曹縣農民李某駕駛摩托車回家途中,遇到曹縣交警大隊民警和協勤人員流動查車執法,在執法過程中,李某右髖臼骨折,致8級傷殘。自2014年4月起,李某不斷在網上發帖控訴曹縣交警大隊人員“暴力執法”。

  李某在網帖中稱,他的傷殘是交警查車時,他棄車逃跑摔傷導致的,而他摔倒是由于當時在他身后追趕的協勤張某將他“抓摔”倒地。另外,李某還稱,交警人員在將他抬上車送至交警大隊和從交警大隊送到醫院就醫時,均對他進行了毆打。

  2014年4月12日,曹縣交警大隊在網上發布了事發時的現場執法視頻,證明李某沒有被抓摔、毆打,但李某稱,這段視頻經過了警方剪輯修改,毆打他的片段被損毀了。李某所發布的網帖累計被瀏覽6萬余次,轉載300多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