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中招生政策
“六項不變”
繼續實施指標生政策,各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指標生的分配數額原則上與2015年一樣保持不變,錄取辦法不變。
繼續實施推薦生、特殊考生的相關政策。
繼續實施義務教育各學段擇校生在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時一律不享有指標生和推薦生資格的政策。
繼續實施高中直升定向生政策。
繼續對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實行平行志愿的填報辦法。
繼續實行“陽光招生”,堅持“零條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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