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省紀委獲悉,近日,聊城市紀委對近期查處的10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發出通報。

  1、東昌府區人民政府副區長劉光濤公車私用。市紀委給予劉光濤黨內警告處分。

  2、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資福利與離退休處處長、局辦公室主任寧吉木公車私用,送市人社局辦公室工作人員張可卿參加私人聚會。市紀委給予寧吉木黨內警告處分,并責令市人社局黨組對張可卿進行誡勉談話。

  3、莘縣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楊貴生長期占用原單位公務用車并公車私用等問題。市紀委給予楊貴生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高唐縣服務業管理辦公室主任鞠之金違規操辦親屬喪事。高唐縣紀委給予鞠之金黨內警告處分,并責令其退還違紀所得禮金。

  5、東昌府區新區小學黨支部書記、校長李智明違規為教師定制工裝。東昌府區紀委給予李智明黨內警告處分。

  6、臨清市先鋒街道桃園街黨支部書記、居民小組長洪書娥借喬遷新居違規收取禮金。臨清市先鋒街道紀委給予洪書娥黨內警告處分。

  7、冠縣北館陶鎮東門口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劉金山違規截留小麥直補款發放村干部工資。冠縣紀委給予劉金山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8、莘縣觀城鎮司法所所長李德義公車私用。莘縣紀委給予李德義黨內警告處分。

  9、東阿縣殘聯原黨委書記、理事長張傳鑒公款旅游等問題。東阿縣紀委給予張傳鑒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作出判決。

  10、茌平縣博平鎮崔莊村黨支部原書記邱占友違規侵占土地直補款支付干部招待費等費用等問題。茌平縣紀委給予邱占友開除黨籍處分,并收繳違紀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