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了解到,在濟南有一些區并沒有設置氣象部門,例如歷下區、市中區、天橋區、槐蔭區和歷城區,對于這些區,應明確一個職能管理部門承擔氣象災害信息服務和防御工作。發生氣象災害時,縣(市)區政府應根據省、市有關規定,先期啟動(建立)應急指揮機制及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組織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市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指導。
此外,為了更好地應對氣象災害,濟南市將成立由氣象、水利、農業、林業、國土資源、環保、水文等方面專家組成應急專家組,負責分析、預測、評估氣象災害成因及其趨勢,做好氣象災害應急處置技術指導工作,必要時參與現場處置。
如果發生特別重大、重大氣象災害超出縣(市)區政府恢復重建能力的,濟南市政府將組織制定恢復重建規劃以及相關扶持政策,按規定給予相應資金支持,幫助受災地區開展生產自救、重建家園。同時,建立地區之間對口支援機制,根據支援方經濟能力和受援方災害程度,開展多種形式援助工作。積極鼓勵和引導社會各方力量參與災后恢復重建。
同時,濟南還將鼓勵公民、企事業單位積極參加與氣象災害事故相關的政策性保險和商業保險。保險機構對被保人防災減損工作加強指導,保險事故發生后,依法履行賠償保險金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