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患排查不到位 企業將受最嚴處罰,縣鄉負責人一律撤職

  為推動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真正落到實處,山東省政府日前發出通知,在全省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快整治嚴執法集中行動期間,決定在全省開展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專項執法檢查。這次專項執法檢查,由市、縣兩級政府組織實施,分企業自查自改、市縣執法檢查、省執法檢查、建章立制四個階段。

  市縣執法檢查將在2016年3月進行。市縣兩級政府要對轄區所有企業開展執法檢查,對檢查發現的所有問題逐一落實處理,凡是發現企業不開展隱患自查自改的,一律依法處理;凡是發現企業存在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的,一律頂格處罰;凡凡是發現企業自查自改后仍存在重大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的,一律停產整頓;凡是經停產整頓到期仍達不到要求的,一律關閉取締。對存在重大安全風險、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長期處于停產狀態的“僵尸”企業,一律盡快關閉,依法吊銷企業相關證照,并向社會公告。

  省級的執法檢查安排在2016年4月份,省直有關部門按不低于50%的數量對企業進行抽查。對執法不嚴,該罰未罰,致使隱患沒有及時整改的,檢查人員一律停職檢查,部門負責人一律暫停職務。對存在非法企業沒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鄉鎮轄區一個月內發現1處、縣級轄區一個月內發現2處非法企業且沒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對鄉鎮、縣級政府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一律撤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