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日報1月4日訊俗稱的“老賴”,就是欠了錢遲遲不還的人,在法律上講,是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規避法院執行的“失信被執行人”。1月4日,記者從濟南中院獲悉,2015年1月至12月,在將7萬余名“老賴”列入最高法院失信名單庫的同時,濟南市中級法院還通過官方微信先后分40批實名曝光了302個“老賴”。老賴在飛機、火車、住宿和高消費方面受限,現在“老賴”名下的轎車出行也將受到限制,在全國不少地方,進出高速路收費站將被暫扣。
老賴最少的欠錢3600元
2012年8月下旬,平陰縣法院曾通過當地電視臺和報紙等途徑,曝光了31名“老賴”,在當時公布的“老賴”中,16人是行政、事業單位和重點企業的工作人員,這一做法在濟南區縣級法院中屬于首次。此后,濟南各基層法院陸續開始使用報紙、電視臺、布告欄張貼等方式,公布“老賴”個人信息。以往法院公布“老賴”名單時,其中有些行政、事業單位和重點企業的工作人員往往顧及“臉面”,四處托人說情,想方設法將自己的名字從公告名單里撤下來,但是事后這些人履行義務的積極性不高,導致部分案件久執不結。
針對這一情況,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規定,自2015年5月19日開始,濟南中院開始在官方微信中發布“老賴”名單,將失信被執行人的頭像、姓名、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及欠款數額等信息,進行全方位實名曝光,提醒市民這些人是“老賴”,在日常交往和商業往來時要多加留意,“有錢也不能借給他們”。記者梳理發現,自2015年5月19日,濟南中院發布第一期失信被執行人曝光臺以來,平均每周會定期發布各基層法院執行工作中的“老賴”名單,截至2015年12月31日,已先后發布了40批“老賴”名單,涉及302名“老賴”信息,其中不僅包括個人,也有培訓學校、公司等,涉案未履行標的額自3600元至330萬元不等,其中年齡最小的“老賴”是一名出生于1993年的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