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日,國務院辦公廳出臺《關于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規定8類“黑戶”能落戶了。
其實,早在2014年2月,山東省公安廳就下發通知,解決未婚生育和計劃外生育人口的落戶問題,僅2個月就辦理1歲以上人員出生登記12萬余人。
在山東,目前計劃外生育人口的落戶已經不是太大的難題,面臨的困境在于未辦理收養手續的收養無戶口人員。
我省情況:實施倆月,1歲以上的辦理了12萬多
根據第六次人口普查,中國約有1300萬人口沒有戶口,成為俗稱的“黑戶”。“黑戶”的產生有多種多樣的情況,包括計劃外生育、未婚生育、相關證件丟失、未取得收養手續的收養人員等。
2014年2月份,山東省公安廳向各地市公安局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出生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根據該規定,新生兒落戶只需提供《出生醫學證明》等資料,對于無法取得《出生醫學證明》的,憑親子鑒定也可落戶。
該通知特別強調,對未婚生育、計劃外生育、超計劃生育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絕不允許隨意設立任何前置程序和附加條件,絕不允許推諉扯皮、久拖不決甚至拒絕受理。“我省的這個政策在全國走在前列,呼應了百姓的需求,也有利于戶口管理工作。”當時,很多派出所戶籍民警的工作量明顯加大,有的派出所一天能夠辦理200多個落戶手續。
新政策實施2個月,山東省共為新生兒辦理出生登記30余萬人,其中,為1周歲以上出生人員辦理出生登記12萬余人。據了解,1歲以上新落戶的人員中多數是計劃外生育人口。
私自收養:民警很謹慎,怕孩子是被拐賣的
“之前好解決的‘黑戶’人員已經差不多都已經落戶了,剩下的情況都非常復雜,其中最頭疼的是那些私自收養沒有辦理收養手續的無戶口人員。”一基層派出所戶籍民警稱。
歷城區王女士的父親在9年前撿到一個小孩,2014年時小孩7歲,到了上學的年紀。“當時,王女士就給我們反映孩子落戶的問題,我們發現她并沒有合法的收養手續。”歷城公安分局戶籍民警稱,這是在日常戶籍業務中最頭疼的一項工作。
王女士到民政部門咨詢收養手續,被告知必須出具派出所開具的撿拾棄嬰報案證明。當時王女士居住地屬于王舍人莊派出所,后劃歸鮑山派出所,責任區民警也換了幾茬。此事已時隔7年,兩個派出所都表示無法為其開具證明。后來幾經輾轉,終于落上了戶。
“事實上,很多撿拾嬰兒的人當時并沒有報警記錄,這樣就無法開具撿拾嬰兒的證明。”基層戶籍民警稱,民警不敢私自落戶,主要是擔心不明來歷的孩子中,有被拐賣的兒童,一旦落戶,身份就被洗白。
“這次國務院辦公廳出臺的意見,針對這一個特殊群體落戶制定了相關程序,相信會為這個難題的解決帶來契機。”該基層戶籍民警說道。
“口袋戶”:戶口遷移證被燒,等拆遷沒補償才想起
除了上述兩個主要的“黑戶”群體,“口袋戶”和戶口遷移證件遺失造成的無戶口人員也比較多。“一些口袋戶是之前的大學生,從老家戶口遷出來又沒有新落戶;另外一種情況是女子嫁到外村,為了逃避交公糧等原因沒有落戶。”戶籍民警稱,遇到這類情況多數是讓其到原籍進行落戶。
“黑戶”本不應存在
1958年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二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戶口登記;第七條規定: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根據這一條例,對出生的中國公民予以戶口登記,沒有任何附加條件。
但是,對于各地基層計生部門來說,急需一個抓手來推進計劃生育工作。雖然條例明令不允許給公民登記戶口設置任何附加條件,但在具體工作中,又開了一個自相矛盾的口子:公安部門作為各級人口和計劃生育兼職委員單位,在新生兒落戶時又要履行相關職責,即要求出示其父母《計劃生育服務證》,并將有關情況通報給當地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
正是這個口子,使得“超生罰款”與“新生兒入戶”捆綁一直成為一些地方通行的“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