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發改委近日下發《關于將天津靜海縣等61個地區確定為國家循環經濟示范城市(縣)建設地區的通知》,山東聊城市、平原縣、招遠縣和青島市城陽區被確定為國家循環經濟示范城市(縣)建設地區。
《通知》指出,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將對各建設城市(縣)的進展情況進行動態跟蹤和監督檢查,并積極利用現有資金渠道對重點項目給予適當支持。
《通知》要求,各地要把循環經濟示范城市(縣)建設納入“十三五”循環經濟發展總體規劃,作為實現轉型發展、建設生態文明的重要途徑。要以提高資源產出率為核心,在生產、流通、消費各環節,推行循環型生產方式和綠色生活方式,構建覆蓋全社會的資源循環利用體系,通過開展建設工作推動本地區超額完成節能減排約束性目標,推動建立綠色低碳循環產業體系。
各建設城市(縣)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組織開展支撐項目建設;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任務分工,建立創建工作協調推進機制,做好年度目標的分解和落實。省級循環經濟發展綜合管理部門、財政部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強對建設城市(縣)的監督管理,規范項目管理,確保各建設地區、項目承擔單位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環保法規和職業安全標準等。
來源:山東廣播電視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