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臨沂共立查職務犯罪331人,占全省的9.01%。

  2015年,我市檢察機關大力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共立查職務犯罪331人,占全省的9.01%,其中貪污賄賂案250人、瀆職侵權案81人,科級以上干部52人,百萬元以上的貪賄案22件;嚴查行賄犯罪24人,同比增加33.3%。

  2016年,我市將不斷加大查辦和預防工作力度,堅決遏制和減少腐敗犯罪。突出辦案重點,堅決查辦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問題嚴重、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可能還要提拔使用這三類情況同時具備的領導干部職務犯罪,徹底扭轉我市查辦職務高、影響廣、震動大案件不多的問題;堅決查辦危害經濟發展環境、影響重大經濟政策實施、影響重大改革舉措落實的職務犯罪;堅決查辦政府投資重大工程項目、國企改制重組、產權交易、投資并購、招標投標等領域的職務犯罪;堅決查辦市縣鄉領導班子換屆選舉中拉票賄選、買官賣官、權錢交易等犯罪。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為官不為、為官亂為問題,加大查辦瀆職侵權犯罪力度。建立打擊行賄犯罪常態化機制,重點查辦圍獵干部、主動行賄、情節惡劣的犯罪分子。深化查辦“村官”職務犯罪專項活動,嚴肅查處發生在基層政權和村民自治組織、群眾反映強烈的“蠅貪”。(來源:齊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