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要依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組織有關部門抓緊進行事故調查,研究提出處理意見。事故調查報告(初稿)經山東省人民政府安委會審查同意,以省人民政府安委會文件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審核同意后,由山東省負責批復結案并向社會公布。事故結案后,事故調查報告和事故處理決定落實情況要及時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