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老師這個工作,過去人們最先想到的恐怕就是穩定這兩個字了吧?但從今年起,老師也并非就能一崗保終身了!教育部新聞發布會的消息,2016年將全面推開中小學教師定期注冊制度,合格者繼續從教,不合格者則自動退出。

  那么,開始全面實施的定期注冊制度的“廬山真面目”如何?

  教師退出機制今年全面實施

  不按期注冊不能再當老師

  “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是對教師入職后從教資格的定期核查。中小學教師資格實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冊。定期注冊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冊的人員,不得從事教育教學工作。”而注冊條件以師德表現、年度考核和培訓情況為主要依據。

  其實,在各試點地區已經出臺了相應的辦法政策。以山東為例,山東將中小學教師參加繼續教育情況作為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職務(職稱)評聘及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要求中小學教師在每5年的一個學期內,完成不少于360學分且每年不少于48學分的繼續教育。繼續教育學分達不到要求的,將暫緩教師資格注冊。

  五年一注冊,到底怎么認證?

  五年一注冊,那么,究竟是如何做的呢?教育部2013年下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其中有一些操作層面的要求,相信能夠給大家一個比較直觀的認知。

  1、認證對象都有誰?公辦教師為主

  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的對象為公辦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和幼兒園在編在崗教師(以下簡稱教師)。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可根據本地教師隊伍建設的實際需要,將依法舉辦的民辦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和幼兒園教師納入定期注冊范圍。

  2、首次注冊怎么辦?

  申請首次注冊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與任教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

  (二)聘用為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

  (三)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對于首次任教人員須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取得教師資格,初次聘用為教師的,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內,申請首次注冊。經首次注冊后,每5年應申請一次定期注冊。

  對于本辦法實施之日前已獲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首次注冊的辦法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

  3、定期注冊合格,要考量哪些?

  滿足下列條件的,定期注冊合格: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達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師德考核評價標準,有良好的師德表現;

  (二)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三)每個注冊有效期內完成不少于國家規定的360個培訓學時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等量學分;

  (四)身心健康,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五)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4、這些情況,需要延緩注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暫緩注冊:

  (一)注冊有效期內未完成國家規定的教師培訓學時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等量學分;

  (二)中止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學期以上,但經所在學校或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進修、培訓、學術交流、病休、產假等情形除外;

  (三)一個注冊周期內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暫緩注冊者達到定期注冊條件后,可重新申請定期注冊。具體辦法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制定。

  5、這些情況,老師小心不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冊不合格:

  (一)違反《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師德考核評價標準,影響惡劣;

  (二)一個定期注冊周期內連續兩年以上(含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三)依法被撤銷或喪失教師資格。

  定期注冊,老師們還有這些疑惑

  擔心一:不合格教師的認定標準是什么?

  “一般來說,教師考核主要從德、能、勤、績等幾個方面,但具體內容各不相同,標準也需要因地因校而異。”有專家指出。

  有的學校則把參加課題研究、發表論文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標準。還有些學校因為缺乏具體標準,年度考核只是走走過場,從未出現過考核不合格現象,沒有真正發揮激勵和甄別的作用。

  擔心二:清退教師誰說了算,行政力量會不會成為主導?

  如果教師在進行定期注冊時,由行政領導評價、決定教師是否可以繼續注冊,那么,教師定期注冊制就可能成為領導“治理”教師的一種手段,那些平時“不聽話”,批評學校、教育部門的教師,就很可能通不過注冊而被“自然”淘汰。

  擔心三:注冊會不會成為“走過場”,又給老師加負擔?

  濟南市的張老師則提出了一點自己的建議——學習的內容與形式應該脫繁就簡,更有針對性,更加人性化。同時,在繼續教育學習的考核上,應側重學習過程的考查和教師實際運用能力提升的考核,考核的內容應該多元化,形式也應該多元化。

  不過,教育部相關負責人此前曾表示,定期注冊制度推動比較順利,因為標準很簡潔,不能讓老師感覺很麻煩。但是底線很清楚,只要師德上有偏差的老師定期注冊時一律“一票否決”,教師每年的工作量必須保證,應該參加的專業素質的培訓時間要有要求。

  擔心四:不合格的教師退出后怎么辦,配套機制能否完善?

  “不合格教師退出之后,應該通過培訓轉崗、離職。對轉崗教師而言,離開不適合的崗位,換一種人生,也未必是壞事,還有可能是新機遇。”有老師這樣看待退出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