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山東省紀委獲悉,2016年2月,菏澤市紀檢監察機關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36起,處理54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40人。在54名被處理的官員中,1人是縣處級干部,其余53人為鄉科級干部。
從查處問題類別看,違規配備使用公車和大辦婚喪喜慶依然是違規的重災區,上月分別查處了13起和11起,占違規總數的近七成。此外,菏澤市紀委監察機關2月份還查處違規公款吃喝6起,占違規總數的16.67%;公款國內旅游1起,占違規總數的2.78%;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3起,占違規總數的8.33%;違規收送禮品禮金1起,占違規總數的2.78%;其他問題1起,占違規總數的2.78%。
另據悉,截至2月29日,菏澤市今年以來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07起,處理154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