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4 退役球員毆打交警致其骨折
2016年3月4日14:20,司機李娜將白色奔馳車違章停放在山師東路,當日執勤的歷下交警大隊民警王勇發現后,出具了《違法停車告知單》。李娜看到后追上王勇質問為什么要貼罰單,并辱罵王勇,其隨后又打電話叫來丈夫馮建國。14:30,二人追上正在執勤的王勇,馮建國不由分說就要求王勇向李娜道歉,王勇認為自己執勤過程無不妥之處,拒絕道歉。馮建國遂動手毆打王勇,將王勇摔倒在地,用膝蓋頂住王勇的胸部,毆打王勇面部,李娜在一旁不停辱罵王勇,并踢了王勇肋部兩腳。經鑒定,王勇右側肋骨三處骨折,構成輕傷。
馮建國和其妻子李娜的行為因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涉嫌妨害公務罪和故意傷害罪,3月5日歷下公安分局將2人刑事拘留,3月14日,經檢察院批準對二人執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