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兩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個子女,再婚后無共同生育子女的:

  1、戶口薄(戶籍證明)和家庭近期合影照;

  2、再婚方離異的,提供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協議離婚的須提供離婚協議書以及離婚證原件和復印件,其戶籍地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或單位出具的婚育證明;

  3、未生育方,提供其戶籍地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或單位出具的未生育子女證明;

  4、收養子女的須提供民政部門《收養登記證》;

  5、再婚后管理地出具的婚后生育子女情況證明。

  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個子女的:

  1、戶口薄(戶籍證明)和家庭近期合影照;

  2、雙方經人民法院判決離婚的需提供判決書或調解書,協議離婚的須提供離婚協議書以及離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3、雙方戶籍地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或單位出具的婚育證明;

  4、收養子女的須提供民政部門《收養登記證》;

  5、再婚后管理地出具的婚后生育子女情況證明。

  再婚夫妻各生育一個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個子女的:

  1、戶口薄(戶籍證明)和家庭近期合影照;

  2、雙方經人民法院判決離婚的須提供判決書或調解書,協議離婚的須提供離婚協議書以及離婚證原件和復印件。再婚方喪偶的,提供子女跟隨生活情況的公證書;

  3、雙方戶籍地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或單位出具的婚育證明;

  4、收養子女的須提供民政部門《收養登記證》;

  5、再婚后管理地出具的婚后生育子女情況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