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獨有偶,在南山市場鑫鵬程漁行,秤倒是準了,賣的貨卻被動起了手腳。一位消費者在此買了3斤螃蟹,回家后才發現,每只螃蟹上都綁著厚厚的橡皮筋,把這些橡皮筋拆下來一稱,足足有7兩!接到消費者投訴后,登州路市場監督管理所來到該攤位,檢查了進貨臺賬,查驗了所售水產品。在工作人員指出主要問題后,該店負責人也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愿意按照規定給予賠償,并被罰款1500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 “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外,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有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并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原文來源:青島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