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怕的酒駕:去年178起酒駕事故至少致死33人
槐蔭交警事故中隊中隊長張風禮表示,自2011年5月醉駕入刑以來,法律法規加大了對酒駕的處罰力度,但少數人仍心存僥幸,致使涉酒交通事故時有發生。
近年來,濟南交警支隊將查處的酒后駕駛違法駕駛人實名通報。記者梳理4月初警方通報的102名“酒司機”中,77人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25人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者中,既有出生于1949年的駕駛人,也有出生于1998年的90后。而之前的報道顯示,2015年上半年濟南發生涉酒事故100起,下半年共發生78起,至少造成33人死亡,其中一次事故中父子三人同時喪命。
相關資料顯示,飲酒駕車會導致人的觸覺麻木,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轉向系統,還會使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無法正確判斷車距、速度和交通信號。更為致命的是,在酒精的刺激下,駕駛人的駕駛心態往往會變得不正常,遵章守法意識松懈,過高地估計自己的能力,極易出現超速、逆行、闖紅燈等嚴重違法行為而引發道路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