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記者從山東省環保廳第一季度環境質量狀況新聞通報會上得知,一季度,省環保廳圍繞洙趙新河于樓斷面和棗莊市嶧城區政府、濟寧市任城區電化廠、高新區圣地度假村等14個大氣點位,對部分重點企業和污水處理廠進行了調查,發現山東聯合王晁水泥有限公司、菏澤富海能源發展有限公司等16家企業存在環境違法問題,發現污水直排口1個。

  今年第一季度,全省環保部門立案處罰環境違法行為1214起,處罰金額達6863萬元。其中,實施按日連續處罰12起,處罰金額達1091萬元,查封扣押49起,限產停產30起,向公安機關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44起,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45起。

  鄆城縣菏澤富海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廠區北側雨水總排口封堵,公司員工擅自用軟管將雨水井存水偷排至廠區南側溝,雨水井存水經取樣監測,COD濃度140mg/L,氨氮濃度112mg/L,分別超標1 。 3倍和10 。 2倍。對此,已責令企業停產整頓,環保部門依法處以頂格罰款10萬元,并已將案件移送公安部門。公安部門對企業責任人張某某處以行政拘留7天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