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微信查詢帶“峇”的名字,顯示“峇”不屬于規范漢字。通過微信查詢帶“峇”的名字,顯示“峇”不屬于規范漢字。

  記者 吳永功

  “給孩子起名愁得我都白頭發了。”市民孫先生為了給孩子起名,幾乎翻遍了字典和古詩文。古詩文里有的字很好,然而他又擔心是生僻字,去派出所的時候沒法落戶。那么,給孩子起名時的名字,究竟是不是能夠落戶呢?記者從濟南市公安局戶政處了解到,濟南市民給孩子落戶,為避免生僻字引發的落戶障礙,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方式。

  方式1:查規范漢字表

  公安部門辦理新生兒落戶時,名字是否能夠使用,依據的是國家的規范字庫,只有系統認可的才可以輸入到戶籍系統。因此,市民在給孩子起名之前,可以先查詢《通用規范漢字表》(2013)。

  《通用規范漢字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配套規范,是現代記錄漢語的通用規范字集,體現著現代通用漢字在字量、字級和字形等方面的規范,共收錄漢字8105個。2013年6月5日,國務院發出關于公布《通用規范漢字表》的通知,2014年,山東省公安廳、衛計委據此發文,規定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落戶均以《通用規范漢字表》為準,原有相關字表停止使用。市民可以上網搜索該表,查詢意向中的字是否被收錄在8105個漢字中。如果不在此范圍內,那么給孩子起名的時候,請不要使用該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