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濟南5月9日訊(記者 趙兵通訊員嚴文達徐鵬)大眾網記者從山東省財政廳獲悉,日前,山東省財政廳制定下發了《山東省省直機關工作人員差旅住宿費標準明細表》。記者查詢看到,該標準分為旺季地區和其他地區兩種,廳局級以下干部最高標準為省內旺季地區450元,國內旺季地區580元,其他地區最低為200元,去北京上海差旅住宿費的標準均為每人每天500元。

  該明細標準在原先規定的省內出差標準和到外省省會、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出差住宿費標準基礎上,新增加了到省外所轄地、州、市(縣)出差的差旅住宿費上限標準,形成了到全國各地出差住宿費標準的全覆蓋。

  據了解,根據《山東省省直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和《關于調整山東省省直機關差旅住宿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有關規定,省直機關工作人員在省內出差,按照省財政廳調整后的省內出差住宿費限額標準執行;到省外出差按照財政部發布的相關地區出差住宿費限額標準執行。財政部已將各地明細標準匯總發布。

  根據該標準,住宿費依據省級、廳局級、其他人員三檔調整。去濟南、淄博、棗莊、東營、煙臺、濰坊、濟寧、泰安、威海和日照10市出差,省級、廳局級和其他人員的住宿費標準分別為800元/人?天、480元/人?天和380元/人?天;去青島市出差,廳局級的住宿費標準增加10元,為490元/人?天;去萊蕪、臨沂、德州、聊城、濱州和菏澤6市出差,廳局級和其他人員的住宿費標準分別減少20元,分別為460元/人?天和360元/人?天。

  如果去省外地區出差,差旅住宿費最高的是北京,省級、廳局級和其他人員的住宿費標準分別為1100元/人?天、650元/人?天和500元/人?天。

  無論到省內省外出差,對一些旺季地區,旺季時的標準會有不同程度的上浮。以到青島出差為例,省級、廳局級和其他人員的住宿費標準,在7-9月旺季期間分別調整為960/人?天、590元/人?天和450元/人?天。

  目前,該明細標準已發布到省財政廳門戶網站,今后如有調整,省財政廳將及時更新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