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談崩報假警?

  5月2日,女子孫小麗來到世回堯派出所報案,說其男朋友劉斌騙取她錢財,并帶領民警在轄區的某旅館將劉抓獲。既然是相處對象怎么變成了“騙”?是戀愛談“崩”了,還是另有他情?

  孫小麗,女,23歲,在幸福某練歌廣場工作。2015年10月的某日,孫在工作時遇到了來“廣場”唱歌的劉斌,但那天兩人只是唱了歌,之間并無瓜葛。轉眼到了今年2月,劉斌再次來到“廣場”練歌,之后兩人關系逐漸熱乎起來,4月初開始處起了對象。

  “借”錢男友心一片

  既然確立了戀愛關系,那么彼此就應該以誠相待。孫小麗自此不再用練歌房的“藝名”,而劉斌從二人相識的那一天起,便對孫小麗隱姓埋名。

  4月的某日,劉斌把自己前女友男朋友的鼻梁骨給打折了,需要賠償2萬元。當時劉、孫戀愛不久,劉找到孫小麗借錢,孫便拿出現金1300元,而這點錢還不夠“塞牙縫”的,為了填補男友的打人賠付“窟窿”,孫小麗將自己的銀行卡連并密碼一起給了劉,劉斌從中取出7200元做了賠償金。

  給了錢,給了銀行卡加密碼,應該說孫小麗對劉斌是傾心一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