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教育部網站獲悉,高校招生章程是高等學校依據我國相關教育法規和教育部要求制訂的,是高校開展招生工作的重要依據。教育部明確指出:“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內容必須合法、真實、準確、表述規范。高校的招生章程經主管部門依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招生政策規定進行審核備案后方能向社會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學校法定代表人應對學校招生章程及有關宣傳材料的真實性負責。高校依據招生章程開展招生工作。” 因此,招生章程具有很強的規范作用,既是對高校的一種約束,也為考生創造了更加公平、公正、公開的競爭環境。

  招生章程都包含哪些內容?

  招生章程主要內容包括:高校全稱、校址(分校、校區等須注明),層次(本科、高職或專科),辦學類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辦或民辦高校或獨立學院、高等專科學校或高等職業技術學校等),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身體健康狀況要求,錄取規則(如有無加試要求、對加分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及投檔成績相同考生的處理、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等),學費標準,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聯系電話、網址,以及其他須知等。

  隨著高考改革不斷推進,招生章程還體現了綜合改革試點省份高校招生對專業的要求。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要求,高校要按試點省(市)要求提前確定招生專業(或專業類)對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科目要求及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的使用辦法等,提前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