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8日晚上20時30分左右,幾名德州市民在德州市婦幼保健院附近一棵樹下發現了一名棄嬰,隨身包裹內有奶粉和幾件衣服,并附有一張紙條:“未婚先育,實在無力扶養,希望好心人送至福利院或收留。”
市民報警后,湖濱北路派出所民警將孩子送至德州市中醫院進行初步檢查,經檢查嬰兒心肺功能健全。隨后民警將女嬰送到了德州市福利院。
湖濱北路派出所民警蜀黍表示,按照我國《刑事》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無論遇到什么困難,都希望孩子父母能來到福利院把孩子接回去,如果你真的有困難,我們大家都會幫助你,但是真的不能把孩子遺棄!現在你們把孩子領回去還為時未晚!如果你們不來將孩子領回去,我們會將按照法律程序對你們依法傳喚!另外,你們的遺棄,如果導致嬰兒傷亡等后果,必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有市民了解相關情況,可以與本網新聞熱線2778800聯系,或者直接撥打110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