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了完善的退出機制是新《辦法》的一大亮點,對于獲獎單位設置了十二條“紅線”’,一經踩踏將由質量強省工作領導小組提請省政府撤銷其省長質量獎獎項,收回獎杯、證書和獎金,并向社會公告。其中包括弄虛作假,采取不正當手段騙取省長質量獎榮譽;發生重大質量、安全、環保、衛生等事故;單位產品連續2次經省級以上質量監督抽查判定為不合格或出現重大服務質量事故;未履行社會責任,引起社會公眾譴責,造成重大不良影響;經營產品或提供的服務已經列入國家淘汰范圍等。對于獲獎個人則增加了違反政治紀律、廉政規定,抄襲、剽竊他人研究或技術成果,發生嚴重失信行為,被征信管理部門實施失信處罰等方面問題的退出規定。

  在原《辦法》中,顧客(社會)滿意度測評作為一個環節被列入了省長質量獎的評審程序,但因顧客(社會)滿意度測評指標體系尚不完善,并未取得良好效果,借鑒中國質量獎評審辦法并結合山東實際,新《辦法》將其取消。同時,在評審過程中加強了評審監督力度,將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執業律師等領域的相關人員組成評審監督小組,承擔評審的監督工作。

  “目前第六屆山東省省長質量獎申報工作已正式啟動。” 孫秀忠介紹,鼓勵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和高新技術產業企業,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創新能力強、主導制定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質量管理水平先進、符合產業發展方向、成長性較強的中小型單位,以及具備示范引領作用、能夠帶動區域經濟發展、具備良好社會效益的現代農業、戰略性新興產業、新型服務業等行業的單位參評。在個人獎項評選方面則將向基層一線傾斜,弘揚工匠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