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標題:違反八項規定,山東2名廳官9名縣處級干部被處分
22日,記者從省紀委監察廳網站了解到,今年5月,山東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219起,其中,有85起涉及違規配備使用公車。在5月份,有196人因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其中包括兩名地廳級干部和9名縣處級干部。
據梳理,在上述219起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中,有85起涉及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有65人因此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有18起涉及違規公款吃喝,有19人因此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有18起涉及違規收送禮品禮金,有15人因此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有50起涉及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有53人因此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今年前5個月,山東已查處了1282起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在這1282起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中,有456起涉及違規配備使用公車,占比達35.57%;有158起涉及大辦婚喪喜慶,占比為12.32%;有149起涉及違規公款吃喝,占比為11.62%;有122起涉及違規收送禮品禮金,占比為9.52%;有294起涉及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占比為2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