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陽縣伏山鎮劉莊村黨支部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劉長河,村黨支部原書記、村委會原委員劉國慶等人違規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在村集體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等問題。2013年1月至2015年8月,劉長河任村黨支部書記期間,村集體賬目違規支出招待費37.09萬元;兩次組織部分村干部借參觀沼氣池項目、新農村建設之機到旅游景點游玩,共花費1.73萬元;用村集體資金報銷應由個人承擔費用1776.2元;非法占地建設3棟居民樓、1棟辦公樓。2015年8月至2016年2月,劉國慶任村黨支部書記期間,村集體賬目違規支出生活費0.55萬元;將該村招待費、副食支出共計6.93萬元變通為村集體工程支出。寧陽縣紀委給予劉長河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給予劉國慶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其他涉案人員受到相應處理。
寧陽縣華豐鎮東北莊村黨支部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岳茂存違規收取群眾費用、領取新農保資金等問題。2013年4月,岳茂存以幫助村民領取占地附屬物補償款需租車、請客吃飯為名,收取村民費用1085元;2012年3月至2015年3月,岳茂存違規領取新農保資金2570.72元。2013年1月至2016年3月,該村違規支出招待費4.57萬元;2013年11月,該村舉辦村民文化活動中心啟用慶典,違規收取贊助費1.83萬元。此外,岳茂存違規兼任村現金出納,使用個人銀行賬戶存取村集體資金。寧陽縣紀委給予岳茂存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寧陽縣東疏鎮大伯集村違規公款吃喝、坐收坐支集體資金問題。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該村違規支出招待費5.89萬元。2014年1月,該村違規將復墾土地90余畝承包給他人,并將發包保證金100萬元轉為承包費,用于村內其他支出。寧陽縣紀委給予該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郜建國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寧陽縣華豐鎮高村中心小學黨支部書記、校長顏丙建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2014年9月至2016年1月,該校違規發放津補貼及實物1.44萬元;2015年3月至4月,賬外列支賣樹款、捐贈款1.35萬元。2015年7月至8月,顏丙建違規將學校幼兒園餐桌、餐凳借予他人經營“小飯桌”。寧陽縣紀委給予顏丙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通報強調,整治和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永遠在路上,只有進行時。各級黨委(黨組)特別是縣鄉黨委要自覺扛起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將整治和查處工作作為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營造風清氣正政治生態的重要任務,堅持問題導向,層層傳導壓力,堅決遏制基層腐敗現象滋生蔓延,堅決防止“微腐敗”造成“大禍害”。各職能部門要充分發揮監管責任,既各負其責、主動履職,又加強聯動、形成合力,著力整治系統性、行業性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進一步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把握運用“四種形態”,以零容忍態度快查嚴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切實做到每一條問題線索都不放過,每一起案件都嚴格審查,每一分違紀資金都追繳到位。要強化責任追究,對不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黨委、紀委嚴肅問責。要加大通報曝光力度,發揮警示震懾作用,形成并保持基層正風反腐高壓態勢,以實際成效取信于民。( 山東省紀委監察廳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