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網訊 近日,市民李女士撥打12315熱線反映,稱7月31日在位于槐蔭區市立五院附近的華聯超市廣場店購買了一瓶品牌為迪士的水蜜桃雞尾酒,結賬后發現該商品沒有標注生產日期。
市民訴求:想要合理解釋
記者了解到,李女士發現該雞尾酒未標注生產日期后,即咨詢了超市工作人員。工作人員經查看的確未找到生產日期,告知李女士日期被抹掉,并表示需要主管查看后處理。但主管不在,留下了李女士的電話。
槐蔭區食藥局:登記拍照處理 稱超市會進行協商
槐蔭區食藥局將李女士的身份證和所購買的雞尾酒、發票進行拍照,將整件事情做了登記,并稱華聯超市會與李女士進行協商處理。
華聯:解釋前后不一 給出退一賠十的處理意見
8月3日,華聯工作人員致電李女士表示,該瓶沒有生產日期的雞尾酒屬于標簽印刷不清楚,可能是機器出現了紕漏,并稱可以給出李女士退一賠十的處理意見。這和超市之前日期被抹掉口徑不一的說法,李女士不接受,沒有同意該賠償方案。工作人員稱會反饋給公司再行處理,截止目前,李女士未接到對方電話。
隨后,記者致電華聯,工作人員稱不是自己當班,需要詢問落實。
法律規定:標簽上應當標有生產日期
《食品安全法》第42條規定,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簽,標簽上應當標明有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預包裝飲料酒標簽通則》規定:如果透過外包裝能清晰地識別內包裝物或容器上的所有或部分強制標示內容,可以不在外包裝上重復標示相應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