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濟南市現制現售飲用水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布,一直處于“真空”地帶的小區自動售水機終于要有人管了。征求意見稿稱衛計委、工商行政管理(市場監督)、住房保障等多個部門將負起監管責任。 《濟南市現制現售飲用水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正式稿尚未推出,但即使有了相關部門管理,是否就能意味著小區自動售水機就不存在安全隱患了?

  大多“三證全無”

  必須要落實主體責任

  在采訪中,多個品牌直飲水機公司都聲稱“每年都有相關部門定期抽檢水樣,絕對符合直飲水標準”。山東飲料協會飲用水專業委員會陳建海說,事實上小區自動售水機一直是“三證全無”,無證生產、無證經營、無稅務登記。

  此次征求意見稿中厘清了各部門對現制現售飲用水的管理責任,其中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本市轄區內現制現售飲用水的衛生監督管理。“衛生計生部門發現取得衛生許可未辦理營業執照、虛假宣傳和非法轉供水、現制現售飲用水設備的放置違反城市管理規定、檢驗機構出具虛假水質檢測報告等行為的,應當通知或者移送工商、市政公用、水行政、住房保障、城管執法、節水等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小區自動售水機管理的首要環節就是規范完善售水企業的證件,讓售水企業“收編”管理,不能再是野生軍。根據征求意見,衛生計生部門將主要負責檢查沒有營業執照的售水商,但營業執照的辦理應該向工商部門申請,并且衛生部門也沒有處罰權。

  “多部門監管就相當于沒有監管。”陳建海提出了擔憂。以往,對自動售水機的管理處于“真空”地帶,該意見出臺后意味著終于有人管小區的自動售水機了,但是陳建海認為,“必須要落實主體責任,管理才會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