嶗山區王哥莊街道張家河社區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張永宏占用社區集體土地。2012年4月,張永宏利用職務便利,違法占用社區集體土地408平方米建設個人房屋。王哥莊街道黨工委給予張永宏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國土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其行政處罰。
城陽區流亭街道夏家莊社區黨總支原委員、居委會原委員崔加文侵占社區集體資金等問題。2007年2月至2011年1月,崔加文利用職務便利,采取虛開工程款發票套取社區資金3萬元,用于個人開支;挪用社區資金300萬元購買基金,賺取收益據為己有。城陽區紀委給予崔加文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李滄生態商住區建設辦公室開發部原主任王守倫受賄。2006年1月至2009年9月,王守倫利用擔任李滄東部建設辦公室計劃預算部副主任的職務便利,在工程招投標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折合共計32.2萬元。李滄區生態商住辦公室黨委給予王守倫開除黨籍處分,李滄區監察局給予王守倫行政開除處分,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通報強調,各級黨委(黨組)要進一步強化責任擔當,堅持問題導向,層層傳導壓力,著力整治和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推動全面從嚴治黨落實到基層。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健全監管機制,規范權力運行,強化源頭預防,堅決鏟除不正之風和腐敗滋生的土壤。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堅持力度不減、節奏不變,對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快查嚴處,對典型問題點名道姓通報曝光,以執紀監督實際行動凈化基層政治生態。要強化責任追究,對管轄范圍內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突出的,既追究直接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既追究主體責任又追究監督責任,以嚴肅問責倒逼責任落實。(青島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