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山東省商務廳原廳長呂在模案一審被控3宗罪涉案1346萬
中新網濟南8月17日電 (記者 梁犇)8月16日至17日,山東省人大常委會委員、民族僑務外事委員會原主任委員、省商務廳原廳長呂在模涉嫌受賄罪、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在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檢察機關指控,自1993年至2014年,被告人呂在模利用職務便利,單獨或者伙同他人,涉嫌受賄、貪污、挪用公款三項罪名,23起犯罪事實涉案金額共計折合人民幣共計1346萬余元。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17日晚間發布消息稱,該案庭審從16日上午9點正式開始。檢察機關起訴書指控,1993年至2014年,被告人呂在模利用擔任煙臺市福山區區長、區委書記、煙臺市副市長、濟寧市市長、省商務廳廳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先后為多家公司、單位和個人,在承攬項目、招商引資、項目審批、開發區升級、個人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單位和人員給予的人民幣、美元、購物卡、銀行卡等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28.6萬余元,涉嫌受賄犯罪。
起訴書指控,自2010年6月至2014年4月,被告人呂在模利用擔任山東省商務廳廳長的職務便利,多次在山東省商務廳及下屬的山東國際商務有限公司報銷月嫂費、交通費、餐費等應由其個人和家庭支付的費用共計17.5萬余元,據為己有,涉嫌貪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