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院做腦電圖弄混名字拒不出示結果,家屬討說法被奪手機
8月18日夜晚,15個月的張明明(化名)因高燒來到了濟醫附院急診就診,由于病情沒有好轉,21號早上9點左右轉進了兒三科病房進行治療。
“住院當天下午三點半,護士來病房告訴我們要給孩子做腦電圖。我和他爸爸當時就緊張起來了,怕別是檢查出什么大毛病。”患兒母親告訴記者,接到護士的通知時,孩子爸爸立刻就問了護士“是我們的嗎”,護士明確告知了他們,腦電圖檢查是一位蔡醫生下的醫囑。肖女士不忍心看15個月的兒子一直哭鬧,她又向負責做檢查的醫師確認了一下是否需要做此檢查。醫師告訴她,該項檢查的確是醫生下的醫囑,今天不做明天也得做。既然有醫囑,孩子橫豎都要“受罪”,肖女士狠了心,盡力安撫兒子,等待檢查。
“進到檢查室之后,孩子還在哭鬧,醫生讓給孩子沖點奶粉喝,孩子爸爸又回病房去沖了奶粉帶了過來,孩子喝下奶粉稍微有些穩定,但是還是哭鬧不想做。”肖女士告訴記者,醫生在兒子喝奶粉時為他插好了設備,期間進來出去兩三次,一直看屏幕上顯示的情況。做完以后,醫生拿著檢查的紙條叫名字的時候,才發現喊的不是張明明的名字。肖女士說,自護士去病房下通知到醫師做完腦電圖檢查,整個過程都沒有核對過姓名,導致做錯了檢查。并且在孩子做完檢查后,兒三科主任醫師李醫生又以沒有醫囑為理由拒絕向家屬出示檢查結果,肖女士對此十分不滿。
次日查房時,肖女士就此事問及主任醫師李醫生,李醫生承認給肖女士兒子張明明做腦電圖檢查確實沒有醫囑,但李醫生卻堅持說,張明明進去后就發現弄錯了,3分鐘后就讓出了檢查室。
“腦電圖檢查的整個過程大約有半小時,卻被主任醫生說成3分鐘,而且她始終不承認是弄混了人名。”肖女士的姐姐向記者出示了她在與李醫生交涉時的錄像。錄像中,肖女士明確告訴李醫生,她要將對方說的話記錄下來,但卻被李醫生搶下了手機。“手機被搶之后,我要回了手機,李醫生把我和我丈夫叫到辦公室,支走了所有的醫生和護士,然后鎖了門,讓孩子的主治醫生田醫生收我的手機。”肖女士對李醫生的這種做法十分氣憤,錯就是錯了,院方應該敢于承擔,既然沒有什么不可告人的情況為什么懼怕錄音錄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