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者買期房往往會在售樓人員帶領下到在建的樓上看一看,此時進出不小心的話易發生安全事故,真要是導致購房者受傷,這責任算誰的?近日,即墨市就發生了一起這樣的糾紛,購房者在售樓人員陪同看在建樓房時,由于光線昏暗,加上敞開的電梯口沒有警示,不慎墜落5米多深的電梯井致比較嚴重的受傷。

樓內光線昏暗,電梯井和樓內出口相隔很近。樓內光線昏暗,電梯井和樓內出口相隔很近。

  誤將電梯口當出口,不慎跌落摔骨折

  20日上午,齊魯晚報記者在醫院見到了楊先生和他正在養傷的妻子。楊先生告訴記者,他們想在即墨鶴山路上的四季香邑小區買一套房子。9月17日上午,他和妻子在該樓盤售樓人員的帶領下,進入了在建小區。看了一套房子后他們往下走,楊先生先走出了單元樓,售樓人員也緊跟著走出來,但是妻子卻遲遲不見蹤影。

  就當楊先生準備上樓尋找時,就聽見“嘭”的一聲重物墜落的聲響。“因為單元樓未完工,樓內光線很暗,我走到一樓時不小心掉進電梯井里。”躺在病床上的楊先生妻子回憶說,當天她看完房子下樓走到一樓時,因為單元樓出口和電梯井緊挨著,并且電梯井內未安裝電梯,井口處也沒有設置警示標志,她誤將電梯井口當成單元樓出口,一腳邁進去后墜落到5米多深的電梯井內。

  后經過醫生診斷,楊先生妻子的左手臂嚴重骨折、胸部一根肋骨骨折。楊先生說,妻子之所以受傷是因在建的單元樓內光線昏暗,電梯井口沒有設置任何圍擋或者警示標志。他們就醫療費賠償問題已多次和售樓處聯系,但對方一直以各種理由推脫,沒有給出明確答復。

  電梯口無警示,售樓方存在過失

  20日下午,齊魯晚報記者來到四季香邑小區售樓處,一名工作人員稱相關負責人不在,讓記者以后再來,并拒絕提供售樓處相關負責人的聯系方式。

  “購房者和銷售方進入未完工小區看房,銷售方應當確保購房者的人身安全。”對此,山東一諾律師事務所龐洪祥律師說,此案中,因該房屋尚未竣工,并且電梯井口未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或者圍擋,因此銷售方存在過失,對事故負有一定的法律責任。同時,購房者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看房過程中應當注意危險,購房者本身也負有一定的責任。所以,雙方都存在一定過錯,針對賠償問題建議雙方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宋祖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