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區的大街小巷上,總能看到不少飛馳的電動自行車,不僅車速堪比摩托車,在機動車道、自行車道、人行道到處行駛更是家常便飯。其實很多市民并不知道,自己所騎的電動車有可能是機動車……
近日,濟南一名女子騎電動車被逆行的摩托車撞傷。經過鑒定,女子所騎的電動車屬于機動車。而女子持有的是C1駕駛證,因與準駕車型不符,她不但沒有拿到賠償,駕駛證還被扣了12分……
[事件還原] 女子騎“電動車”出事故
沒拿到賠償還被扣了12分
8月12日,在工業南路上,市民潘女士騎著電動車正常行駛,突然一輛逆行的摩托車將她撞倒在地。倒地的潘女士身上多處受傷流血不止,隨后趕來的120救護車將她送到醫院。按照一般事故處理程序,歷下交警大隊民警依法將雙方車輛暫扣后進行車輛檢驗鑒定。
等了一個月,潘女士終于拿到交警部門出具的鑒定意見書。本想終于可以拿到點補償的潘女士看到這份鑒定書卻傻了眼。因為交警部門認定,潘女士的這輛車不屬于電動自行車,而是屬于機動車。而她持有的是C1駕駛證,因為與準駕車型不符,現在她不但沒有拿到賠償,駕駛證還被交警扣12分、繳納罰款200元,并且需要重新參加科目一的考試。
[記者調查] 有電動車出廠時就已超速
肆意對電動車改裝不稀奇
據了解,潘女士駕駛的是一種常見的二輪電動車,在市區內并不少見。拿出車輛合格證后潘女士發現,上面清楚注明自己的車輛是電動自行車。那么,交警部門把電動車劃定為機動車的依據是什么呢?
山東交院司法鑒定中心專家張云海表示,電動自行車的定義里面有明確規定,就是必須具有良好的腳踏騎行功能,也就是俗稱的腳踏板。
另外,最高時速不能超過20公里、質量不能大于40公斤。反觀潘女士所騎的“電動車”,車子的速度和重量都超出了標準。經過測驗,潘女士所騎“電動車”的最高時速已經達到45公里。
有電動車店的銷售人員告訴記者,濟南市的電動車市場非常混亂,大部分電動車在出廠時就已經超速超重,而且在賣給顧客時還會把控制車速的限速器開關關掉,旨在讓電動車車速更快。肆意對電動車進行改裝也不是一件稀罕的事。
[尷尬現狀] 路上行駛的大多數都超標
每一輛都進行鑒定不現實
粗略統計,截至目前濟南市的電動車已超過100萬輛。按照張云海介紹的標準判定,濟南絕大多數電動車都“超標”。但這些在實際管理中都是一片空白。
電動車行駛在路上一般不會發生交通事故,交警不會查駕駛者是否有駕駛證。“并不是所有的電動車都是機動車,在執法過程中交警總不能攔住一輛電動車就對其進行鑒定,這顯然是不現實的。所以電動車一直是處于比較尷尬的地位。”交警表示,購買和正常行駛時均按非機動車處理,一旦發生事故駕駛人可能會因為其車輛被定性為機動車,而受到無證駕駛或準駕車型不符的處罰。
交警提醒,在目前管理空白的情況下,市民購買電動車時務必搞清楚車輛屬性,以免萬一發生事故而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值得深思] 交管部門對電動車管理
目前也僅限于司法鑒定
既然大部分電動車已脫離非機動車范疇進入到機動車行列,為什么不像汽車和摩托車那樣掛牌上保險呢?歷下交警大隊民警告訴記者,機動車也不等于必須到車管部門掛牌。只有進入《全國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目錄的車型,車管部門才能為其掛牌。而《公告》是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布的,《公告》目錄卻沒有電動車車型,所以目前電動車掛不上車牌。由于無法進行掛牌登記,交管部門對電動車的管理也僅限于司法鑒定。
有市民表示,如果電動車最高時速限定為20公里的話,就不會選擇電動車了。既然現在大部分電動車都已劃入機動車行列,希望相關監管部門能夠出臺政策法規。
[看看你騎的電動車是機動車嗎]
電動自行車(非機動車)
■定義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
■最高車速不超過20公里/小時
■整車質量不大于40公斤
■行駛能力必須具有良好的腳踏騎行功能,30分鐘的腳踏行駛距離應不小于7km。
■駕駛證不需要駕駛證即可上路行駛
■上路行駛遵守交通規則,沒有其他硬性要求。
輕便/二輪摩托車(機動車)
■定義機動車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于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
■最高車速:大于20公里/小時且小于50公里/小時的是輕便摩托車;大于50公里/小時的是摩托車(包括兩輪和三輪)。
■整車質量沒有具體要求
■駕駛證普通二輪摩托車或輕便摩托車需要E或F類駕駛證;普通三輪摩托車要持D類駕駛證。
■上路行駛必須購買保險、牌證齊全;駕駛者必須年滿18歲并考取相應駕駛證;應走機動車道。
[電動車事故3年致441人死亡]
■9月12日16:00左右 小清河水屯橋南頭,一輛渣土車與一輛電動車發生事故。電動車上的母女倆遭碾軋,母親不幸身亡、女兒則因重傷被送往醫院搶救;
■9月13日22:30左右 在機床二廠路南辛莊西路路口,一輛渣土車和電動車相撞,電動車車主被卷入渣土車車底當場死亡……
■僅2013年到2015年3年間 濟南市涉及電動自行車的交通事故就發生了3534起,共計造成441人死亡、3856人受傷。民警分析,電動自行車事故致死最主要的原因是頭部顱腦損傷,主要是由駕駛人不佩戴安全頭盔或不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造成的。
來源:濟南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