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受理涉及鄉科級以下黨員干部檢舉控告40796件,占總數的74.6%;立查鄉科級以下黨員干部違紀違法案件14362件,占總數的96.6%。由這組數據可以看出,當前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仍然頻發多發。群眾身邊的“微腐敗”和“蠅貪”,損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眾獲得感,揮霍的是基層群眾對黨的信任,人民群眾深惡痛絕。對此,省委、省紀委高度重視,作出針對性部署。今年3月以來,省紀委在全省開展重點督導縣(市、區)集中整治和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工作,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上下聯動,重點突破,一批基層“微腐敗”問題得到集中整治。
“省紀委在全省首批選擇18個縣(市、區)開展重點督導,每名委廳領導確定1個縣(市、區)進行調研指導,黨風政風監督室、信訪室、各紀檢監察室分別聯系督導,現場向縣(市、區)黨委、紀委主要負責人集中交辦問題線索,首批不少于10件,全年督辦問題線索不少于20件。”省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副主任莊斌介紹說。
“督辦,就要讓相關縣(市、區)乃至鄉鎮黨委、紀委真正感受到壓力,切實推動工作落實。”省紀委常委、省監察廳副廳長孫豐華說,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暢通舉報渠道,明確查糾重點,緊盯村居“兩委”成員特別是黨支部書記、鄉鎮(街道)包括“七站八所”干部、縣(市、區)直部門領導班子成員和中層干部;緊盯在扶貧中虛報冒領、截留私分、揮霍浪費以及吃拿卡要、強占掠奪、貪污挪用等問題,特別是向扶貧資金亂伸手行為;緊盯城郊接合部的鎮村,基層管錢管物管項目以及執法、監管部門,具體負責分配、審批、監督的科室。
一石激起千層浪。各市紀委迅速行動起來,在協助省紀委督導重點縣(市、區)的同時,選取重點鄉鎮進行督導,實行領導班子成員聯系重點鄉鎮,17市確定重點督導鄉鎮239個,第一批集中交辦問題線索889條。
據了解,重點督導縣(市、區)嚴格落實領導包案制度,抽調人員組成調查組,逐一明確調查組長、調查時限和工作要求,做到一案一策、一個班子、一套人馬。
2016年2月,省紀委接到群眾實名舉報:萊陽市古柳街道中古城村黨支部原書記姜文和村委會原主任馬立嵩涉嫌違規低價出讓集體資產。省紀委立即把該問題納入重點督導縣(市、區)問題線索予以重點督辦,交煙臺市、萊陽市兩級紀委對有關問題進行調查。
“群眾反映的問題有的時間久遠,有的問題相關部門已經調查過,被反映人可能早已將疑點和有關證據銷毀,但事實真相和有關實物不是想抹就能抹去的。”萊陽市委常委、紀委書記叢方偉說。在煙臺市紀委的指導下,萊陽市紀委對二人采取“兩規”措施,固定證據,集中突破,終于查明,二人將村集體價值近千萬的資產,通過借款、訴訟等途徑,以實際200多萬元低價出讓,同時,二人為承包有關工程,將集體資產私相授受,造成巨額集體資產流失。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萊陽市紀委對涉及的10名黨員干部作出黨紀處分,對其中4人給予開除黨籍處分,3人移送司法機關,挽回村集體資產1500余萬元。為警示教育黨員干部,擴大警示震懾效應,7月22日省紀委專門對此予以通報。
重點督導“微腐敗”,讓群眾看到了實實在在的成效,贏得了群眾充分肯定。肥城市湖屯鎮錢三村村民王朋連說:“感覺黨委、政府對我們的反映是真聽真記,紀委的同志是真查真辦,很多以前的問題都查出來了。”
據統計,截至目前,中央紀委和省紀委重點督辦的187件問題線索已全部查結,查實162件,查實率86.63%;處理299人,其中黨紀政紀處分249人,移送司法機關22人。
在嚴肅執紀查處的同時,加大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力度。截至今年8月,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通報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465批1522起、涉及1767人。特別是從7月下旬開始,省紀委分7批集中對第一批18個重點督導縣(市、區)查處的典型問題進行通報曝光,形成了有力震懾。
“省紀委將加大督辦督導工作力度,加強對第二批114件問題線索辦理情況的調度,及時掌握辦理進度,嚴格把關、從嚴執紀。”省紀委副書記孫成良還強調。同時,還將加大對扶貧開發等重點領域線索收集力度,分期分批交辦并開展多輪次、滾動式重點督辦,必要時直接查辦,對查處的問題重點通報曝光,持續形成高壓態勢。
[評論]治理“微腐敗” 力量不能“微”
治理基層“微腐敗”,為何省里直接督導?從查處的問題來看,“微腐敗”雖名之為“微”,危害卻不容小覷。一抓到底懲治“微腐敗”,彰顯了鮮明的問題導向和深厚的民本情懷,是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厚植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必然要求。
審視一個個“微腐敗”案例,涉案人員級別不高,權力不大,尋租空間卻不小。有的挖空心思虛報冒領、貪污侵占,有的在救濟、補助上搞優親厚友、吃拿卡要,有的截留克扣甚至侵占惠農專項資金、扶貧資金,這些都是群眾最反感、最痛恨的問題,其惡劣影響和危害程度,一點也不比那些大案要案小。
基層是我們黨執政大廈的地基,基層干部是這個地基中的鋼筋,若鋼筋“生銹了”“變質了”,地基還能牢靠嗎?有群眾說,“老虎”離得太遠,“蒼蠅”每天撲面,這些問題看似疥癬之疾,實則是潰堤蟻穴,“微腐敗”也可能成為“大禍害”。因此,治理“微腐敗”,力量不能“微”。
治理“微腐敗”,一方面要加大力度,對踩“紅線”、越“底線”的行為,堅決嚴肅查處,不因問題小而姑息、不因違者眾而放任;另一方面要積極調動各種反腐力量,提高“微腐敗”被揭發、受懲罰的概率,以實現精準懲治。紀檢監察機關要“一竿子插到底”,抓好“一案雙查”,層層傳導壓力,確保責任下沉到底、落實到位。要進一步發揮新媒體、新技術作用,暢通群眾監督渠道,加大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力度,逐漸編織起嚴密的網絡,讓“蒼蠅”無處可逃。要從細處入手,以“點”帶“面”,構建起適合基層特點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體制機制,從根本上鏟除“微腐敗”滋生的土壤,讓群眾更直接地感受反腐倡廉的實際成果。